聊斋志异 · 卷六 · 狼三则(其二)
聊斋志异 · 卷六 · 狼三则(其二)朗读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
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屠惧,投以骨。
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
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
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
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
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
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
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
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
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
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
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
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聊斋志异 · 卷六 · 狼三则(其二)作者简介
蒲松龄
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
【生卒】:1630或1640—1715
【介绍】:
清山东淄川人,字留仙,号剑臣,又号柳泉,世称聊斋先生。少时应试,为学政施闰章所激赏,至康熙五十年始成贡生。久为乡村塾师,中间一度至宝应县为幕宾。博采传闻,作小说《聊斋志异》,谈狐说鬼,实对时弊多所抨击。另有诗文集及俚曲,均以“聊斋”命名,另有其他着述。一说《醒世姻缘》亦出其手。
晚晴簃诗汇
卷:卷三十八
蒲松龄,字留仙,又字剑臣,号柳泉,淄川人。诸生。有《聊斋集》。
词学图录
蒲松龄(1640-1715) 字留仙,一字剑臣,号柳泉居士。淄川(今淄博)人。清诸生。早年与同郡张笃庆、李尧臣结郢中诗社,人有"郢中三友"之目。屡应乡试不售。入友人宝应知县孙蕙幕中。旋北归。常在缙绅人家设帐授徒。七十岁后隐居不复出游。所撰《聊斋志异》为清代文言短篇小说集之冠。亦工诗词曲。其词纵笔所如,真率自然,喜怒哀乐,跃然纸上。有《聊斋诗集》、《文集》等。今人辑有《蒲松龄全集》。词集名《聊斋词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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