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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 · 卷一 · 狼三则(其三)

聊斋志异 · 卷一 · 狼三则(其三)朗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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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ēinéngzuòmóu
sānshìjiēchūrénzhīcánbàoshālángyòng

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

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

狼自苫中探爪入。

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,顾无计可以死之。

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

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

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

遂负之以归。

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暴,杀狼亦可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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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斋志异 · 卷一 · 狼三则(其三)作者简介

蒲松龄

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

【生卒】:1630或1640—1715
【介绍】:

清山东淄川人,字留仙,号剑臣,又号柳泉,世称聊斋先生。少时应试,为学政施闰章所激赏,至康熙五十年始成贡生。久为乡村塾师,中间一度至宝应县为幕宾。博采传闻,作小说《聊斋志异》,谈狐说鬼,实对时弊多所抨击。另有诗文集及俚曲,均以“聊斋”命名,另有其他着述。一说《醒世姻缘》亦出其手。

晚晴簃诗汇

卷:卷三十八

蒲松龄,字留仙,又字剑臣,号柳泉,淄川人。诸生。有《聊斋集》。

词学图录

蒲松龄(1640-1715) 字留仙,一字剑臣,号柳泉居士。淄川(今淄博)人。清诸生。早年与同郡张笃庆、李尧臣结郢中诗社,人有"郢中三友"之目。屡应乡试不售。入友人宝应知县孙蕙幕中。旋北归。常在缙绅人家设帐授徒。七十岁后隐居不复出游。所撰《聊斋志异》为清代文言短篇小说集之冠。亦工诗词曲。其词纵笔所如,真率自然,喜怒哀乐,跃然纸上。有《聊斋诗集》、《文集》等。今人辑有《蒲松龄全集》。词集名《聊斋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