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古诗文集 > 掩耳盗铃

掩耳盗铃

掩耳盗铃朗读
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,钟况然有声。

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。

恶人闻之,可也;恶己自闻之,悖也!

相关诗文:
掩耳盗铃诗文释义
范氏逃亡的时候,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,想要背着它逃跑。但是,这口钟太大了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。谁知,刚砸了一下,那口钟就「咣」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,来把钟夺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。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,这是可以理解的;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,这就太荒谬了。
掩耳盗铃全诗注解
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,逃在齐国。亡,逃亡。 则:但是 负:用背驮东西。 况然:形容钟声。 遽(jù):立刻。 悖(bèi):荒谬。 恶(e):害怕。
掩耳盗铃作者简介

吕不韦

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

【生卒】:?—前235
【介绍】:

战国末卫国濮阳人。原为阳翟大商人,偶遇为质于赵之秦公子异人(后名子楚),视为奇货,设策使归嗣位,为秦庄襄王。任秦相,封文信侯。攻灭东周,建三川郡,又占领韩、魏上党郡,北略赵地,建太原郡。秦王政立,继任相国,尊为仲父。又攻韩、魏,建置东郡。门下食客三千,家僮万人。秦王政十年亲政后,被免职徙蜀,忧惧自杀。曾令宾客编撰《吕氏春秋》。

全上古三代文

卷十一

不韦,濮阳人,一云阳翟大贾。秦庄襄王以为丞相,封文信侯,食河南洛阳十万户。始皇即位,尊为仲父,坐嫪毐事免,就封。十二年徙蜀自杀。有《吕氏春秋》二十六卷。